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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诚信观在中国的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评价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诚信观在调节新时代社会关系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现象,诚信观念淡薄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对传统诚信观进行创造性转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首先,分析传统诚信观的由来和意涵。在传统诚信的历史演进方面从其萌芽、基本形成、发展以及深化四个时期来分析其文化渊源。在传统诚信观的价值意蕴方面从传统文化中的“诚”、“信”、“诚信”三个方面来分析其思想精华。在传统诚信观的特征方面主要表现为传统诚信的宗法血缘性、浓郁情感性、政治目的性、道德至上性以及主体自律性这五个方面。其次,传统诚信观在近现代遭受到冲击和修正,并且在新时代的共享经济和新媒体时代中面临着个人、企业、社会等各种社会诚信问题。而其在新时代遭遇困境的原因在于传统诚信观自身的局限性、市场主体诚信意识的缺失、社会关系网络缺乏以及新媒体技术的“异化”。再次,诚信观因其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新时期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并在个人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上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并且社会主义诚信观在汲取传统诚信观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立业之本以及为政之道的基础上,实现了诚信主体地位、诚信实践范围以及诚信实施方式上的超越。最后,落脚点在新时代中国传统诚信观的创造性转化上,为了使传统诚信观更契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在其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中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和开放性、以人为本、大众实践的基本导向,以及明确传统诚信观创造性转化的实现路径,如诚信依据由情感依据转向理性依据的情理合一;诚信趋向由重义轻利转向义利统一的价值结合;诚信表现由人格诚信转为道德与法律并重结合;诚信践履由道德诚信转为契约诚信。总之,对传统诚信观进行创造性转化研究是为了适应和培育新时代社会所需的诚信观,并为社会拥有良好的诚信环境提供对策和思路,这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