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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的情况、患者对知情同意权的知晓情况、医院在贯彻落实知情同意原则的实际状况。方法:本课题采取了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首先对重庆市的公立医院分为5个不同的层次的5所医院:三级综合教学医院、二级综合教学医院、三级专科教学医院、二级综合非教学医院和二级专科医院。然后根据不同研究的需要,分别在各医院临床科室对医护人员和患者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得信息。在抽样过程中涵盖了不同工作年限的医患人员,以此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试图从调查数据中引出一般性结论。结果:医护人员共发放500份问卷,收回500份问卷,回收率100%。患者共发放1500份,收回了1440份,回收率为96%。医患人员知晓患者知情同意权最有效的途径均为广播电视。被调查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完全知晓者266人(53.2%),不完全知晓者234人(46.8%);患者对其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完全知晓者265人(18.4%),不完全知晓者1175人(81.6%)。不同等级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综合教学医院的知晓率要高于专科医院的知晓率;不同等级同一类型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存在差异;等级相同的教学和非教学医院,其医护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不存在差异。不同等级医院患者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综合教学医院的知晓率要高于专科医院的知晓率;不同等级综合教学医院及同一等级教学和非教学医院知情同意权知晓情况存在差异。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意义:认为有非常重要意义的患者占54.1%,认为有比较重要意义的患者占34.5%。医院在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调查中,一半以上的患者认为其知情权得到了保障,但是在这部分人中,有近一半患者的同意权没有得到实现;另一部分患者,其知情权和同意权都没有得到实现。结论:患者知情同意权在当前的医患关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加强对该权利的保护,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减少医患之间的纠纷,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充分实现,本研究认为我国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知情同意权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缩减地区知晓情况的差异;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的能力;加强医院管理,完善和制定知情同意权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知情同意权相关法律制度。本研究对调查患者知情同意权方面的工作具有实践指导作用,同时对个案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