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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非营利组织队伍不断壮大,其在社会救助、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非营利组织对我国的社会、经济以及生活的影响巨大,同时其重要性也不断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然而,非营利组织也暴露出众多社会问题,组织运作不透明、财务管理混乱等导致组织的利益相关者难以获得相关的信息,进而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在当前,由于公益腐败案件的不断出现,这严重破坏了非营利组织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有必要采取解决措施,实现非营利组织的正常发展。基于这样的现实,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同时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具体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本部分描述了此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归纳了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手段,主要思路,创新意义及一些不足。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首先界定了非营利组织与信息披露的定义,提出文章的研究理论,并介绍了信息披露的有关类型。第三部分为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描述了当前我国非营利信息披露的现状,并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时甚至不真实、信息披露的方式不当。仔细分析原因如下:一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主要体现为缺乏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等;二是外部监督缺失:既有政府监管不当、又有社会监督薄弱,同时还缺乏外部评估制度;三是非营利组织缺少内部制约:如组织没有生存与竞争意识、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第四部分为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完善。从健全法律法规、转变政府监管、完善社会监督以及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等方面出发,提出了完善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对策。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建议制定一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法》:确立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的程序和完善法律责任制度等内容;其次,加强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过程监管、制定审计监督制度、加强政府的评估,努力实现政府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监督模式转变;再次,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最后,通过规范内部财务制度,增强组织的生存竞争意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达到内部自律。第五部分为结语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结果进行综合性的总结,同时提出在该领域进一步进行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