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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动物园动物致害进行了法律探究,希冀通过分析动物园动物范围、归责原则及适用等内容,提出完善我国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问题的相关建议,确保《侵权责任法》对于受害者的保护更为科学有力,也使得动物园替代责任的承担更为公平合理。本文探究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下: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动物、饲养的动物、野生动物、动物园等相关研究对象的内涵与法律地位,通过与饲养的动物、野生动物的定义与范围的比较与区分,明确动物园动物的法律界定范围及法律地位定性。第二部分,从侵权归责原则、侵权损害赔偿、过错责任原则等角度分析了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归责的民法理念;同时,从侵权归责、理论基础、价值目标、法的功能体现等维度归纳出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归责的法理渊源,以详细、系统地分析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思想与理论渊源,并概括出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归责所体现的法的制裁、预防、填补、保护等功能。第三部分,进一步论述我国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下的构成要件特征与具体构要件、举证责任特征与举证内容、抗辩事由及法定免责的具体情形、赔偿范围的一般与特殊情形等具体内容。并且,联系实际并结合现行具体案例,分析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定免责事由与其它抗辩事由。第四部分,结合现行立法规范及司法实践现状与不足,从立法规范及实务配套层面,通过明确动物园动物的定义与范围、明晰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的责任主体的细分、构建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多元化、建立健全如动物园安全保障、商业保险运作配套、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救助基金等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责任保障机制等途径探讨并提出对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规制完善的措施与操作建议。最后,总结归纳全文,并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呼吁社会关注并解决动物园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