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体育争议仲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来源 :南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jxff5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运动的商业化、全球化趋势导致越来越多的体育纠纷产生。体育纠纷能否得到合理有效地解决,成为法学界和体育界共同关注的课题。近年来,体育仲裁解决体育纠纷的方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推崇。《奥林匹克宪章》第74条规定: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发生的或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任何争议,须按照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体育仲裁规则》提请体育仲裁院,来行使专属管辖。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将设立国际体育仲裁特别分院来解决相关争议。  我国没有专门的体育仲裁机构,也没有专门的体育仲裁立法,仅在《体育法》中有一条象征性的规定。目前国内对于体育法学的研究也主要是在体育学界,但是体育学界的学者缺乏法学专业知识,对许多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还有几个月奥运会就要开幕了,在我国尚未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前提下,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对奥运会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奥运会体育争议的含义和类型入手,分析了仲裁解决奥运会体育争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介绍了奥运会体育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历史沿革,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奥运会临时机构仲裁制度和国际实践中的做法,旨在解决北京奥运会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保证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的裁决能在中国顺利执行。奥运会是全球的盛会,它的影响早已经超出了体育界,涉及到世界文化的融合,所以也要借着奥运会的东风,尽快在我国国内建立起体育仲裁制度,与国际接轨。本文在结构和体系上分为三章:  第一章为概述部分,从理论上分析了奥运会体育争议的类型及其解决方式,深入剖析了仲裁解决奥运会体育纠纷的优越性和必要性,并在介绍国际体育仲裁院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阐述了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的历史沿革,突出以仲裁方式解决奥运会体育争议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章具体研究奥运会临时仲裁制度。学界对于奥运会体育仲裁强制管辖的合理性仍存在疑虑,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奥运会体育仲裁程序问题、法律适用问题、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是奥运会体育仲裁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剖析,并阐述了在国际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为北京奥运会体育仲裁可能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章针对北京奥运会提出,在法理上论证了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缺失的现状对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的仲裁不会有实质性影响,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些规定与奥运会体育仲裁制度存在着冲突,必须解决这些冲突,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在文中,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国际实践中,体育仲裁制度因其优越性已经成为解决体育纠纷的主要方式,对奥运会体育纠纷的解决更是享有专属管辖权,我国作为一个体育强国,也应尽快建立起体育仲裁制度,为我国体育事业提供公平、有序、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
其他文献
20世纪80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兴起了以BOT方式建设和经营大型基础设施的热潮。BOT方式包含着丰富的法律关系,历经了BOT项目决策、BOT特许协议签订、BOT项目实施等几个阶段,每个
对一株低分化鼻咽癌上皮细胞株HNE-2进行了细胞遗传学研究,这是第5株迄今已报道的鼻咽癌上皮细胞株染色体G显带核型资料。发现7号染色体长臂部分缺失不仅在所有5株鼻咽癌上皮细胞株中均存在,而且在鼻咽癌活检组织中也检测到。其缺失的共同区域为7q32→qter。另一标记染色体3q+亦经常在鼻咽癌上皮细胞株及活检组织中检测到,但其断裂点及增加的染色体部分表现出很大的异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