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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十一条进行了修改,宪法修正案对私营企业存在的重要性予以了强调,从10年前的“补充”上升到现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变化的确反映了我国民营企业获得的高速发展的事实。各种数据表明,民营企业在增加就业、上缴的税收以及实现的产值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方面的增长速度,均高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其不协调的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呼声却不绝于耳。国际经验表明过度依靠内部融资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笔者十分希望我国的经济健康、稳定的增长,以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所以,选择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希望能有助于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从介绍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入笔,分析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和困境,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我国民营企业的性质界定、发展过程、特点和作用。指出本文分析的民营企业是指国内居民开办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将外资和其他经济成分也除外)。 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次序和融资模式以及国外融资模式的比较。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国有金融机构在经济改革中的特殊职责和民营企业的所有制上的不一致决定了民营企业一直被排斥在国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之外;严格的金融监管、国有银行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也影响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第四部分:针对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议。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队伍的逐渐壮大,民营企业已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他们对外部融资的需求也将增长。我国民营企业要想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需要中央政府、企业自身以及金融体革的变革。相信随着民营企业外部融资机会的增加,其将在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经济转轨进程中继续起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