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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竞争,市场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投资基金的发展也必然存在着竞争,而无序的竞争,只会引起市场的混乱和对经济的破坏,因此,投资基金的依法监管就有了它的重大现实意义。它为基金市场的竞争制定出一种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是基金运动和发展变化的“边界”。综合考察比较各国对投资基金的依法监管可以看出,各国都非常重视法律建设,也比较重视发挥政府、基金行业组织和基金公司的功能作用,力求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来引导和规范投资基金的发展。但由于各国的国情及所处的具体条件和状况以及对投资基金发展的目标要求不同,因而在具体的基金监管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模式。本文所要研究的就是到底哪一种更适合中国的国情?怎样才能扬长避短,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模式?这也就是本篇论文所要阐明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