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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的根本目的是传播知识信息、传播优秀文化。在我国,出版业一直作为公益性社会事业而存在,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出版社开始进行分类改革,绝大多数出版社转为了企业,在经济效益的巨大压力下,容易忽视了社会效益,主要依靠公益性出版社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显然是不够的,在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对出版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随着我国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经营性文化单位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的背景下,美术类出版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参与者之一,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将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对完善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及有效供给方面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尝试着将研究主体定位在新闻出版业中的一个小分类——美术类出版社,通过对美术类出版社、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应用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参与式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结合其从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成为文化企业单位的特殊性,阐述其参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优势和现实意义;同时,参考国内外NGO、NPO和基金会等相关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通过对美术类出版社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以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为研究对象,从具体参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入手,剖析其参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方式与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从体制、机制、经济属性、自身定位四个方面)进行客观辩证分析,在借鉴国内外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围绕管理主体、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和服务对象四个方面进行展开,提出完善美术类出版社参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