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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税收协调的结果,也是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并为WTO所允许的一种国际惯例。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从1985年开始建立,至今己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其间,它经过了多次重大改革和调整,并在改革和调整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宏观调控手段。目前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处于由税务部门具体负责,外贸、海关、外管、国库协同管理,但各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又尚未建立完善的横向与纵向的计算机网络的状态。加入WTO后实行的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使出口退税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今天的出口退税制度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了防范出口骗税的能力。如何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和操作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推行出口退税政策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更加完善,更加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也是研究出口退税的意义所在。本文从出口退税税收管理的角度出发,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为例,通过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沿革和现状分析,审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辩证分析这些问题所产生的原因及后果,借鉴国外成功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经验,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探讨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本文按照“确立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谋篇布局。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出口退税概念及其相关理论,我国出口退税的历史、现状;第二部分国内外主要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比较;第三部分以深圳生产企业为例,介绍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出口退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分析当前我国出口退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提出完善我国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