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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也成为了我国发展道路上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我国收入差距过大、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是不争事实。另一方面,近年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空气污染受到了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全体国民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如何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国实现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前提。因而,探讨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内在关系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往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呈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趋势。本文从微观个体幸福感的角度探讨了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分析为伊斯特林悖论现象进行了补充解释。本文利用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和环保部门公布的我国各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数据,首先介绍了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空气污染情况以及各地区居民平均主观空气污染与幸福感情况。接着,对本文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并从理论上分析了收入水平或经济发展对居民主观空气污染感受及这两者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并探讨了环境规制对不同居民福利影响的差异。最后,本文通过微观数据实证分析了居民收入水平、主观空气污染和幸福感三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分析了居民收入水平对其主观空气污染的影响以及主观空气污染对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异质性。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主要结论有:首先,居民对空气污染严重程度的判断不仅受到客观空气污染的影响,还与其收入水平有关。具体而言,在同等客观空气污染下,高收入者对空气污染严重程度的判断要高于低收入者。其次,主观空气污染显著损害了居民幸福感,且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这种损害更加严重。本文的分析表明,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对环境的要求是不同的,高收入者对环境有更高要求,而对于低收入者来说,环境污染可能意味着就业机会与收入增长,因而对环境污染的负面影响不敏感。这为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倒U型关系提供了微观解释,即落后地区居民倾向于发展经济,而发达地区居民倾向于治理环境。中高收入群体对客观空气污染更加敏感也为伊斯特林悖论提供了新的解释,即除了客观空气污染对居民幸福感造成的损失外,高收入群体自身对空气污染的“高估”也造成了对幸福感的额外损害。根据本文的分析结果,针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地区间发展失衡问题和环境生态保护问题,本文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最优化途径,可以实现不同群体间福利的帕累托改进,从而提高我国居民整体幸福感。本文政策性建议为优化环境税收支出、加大居民消费性补贴以及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功能,给予落后地区更大的帮助,让其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发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