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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有着大约60%农村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头等重要大事。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也就没有我国的现代化以及全面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而我国农村中人多地少的现状局限了农业部门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部门就业,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来说具有积极的意义。本论文抓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两个重要的经济现象,即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和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生产组织形式、产业结构以及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收入差距的适度扩大,可以起到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但是收入差距过大,尤其是一些不合理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又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极易引发社会动荡。本论文利用了1978年以来的统计资料,从农村居民纯收入和非农收入两个角度,分析了收入差距的形成原因。通过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验证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与农业实际生产总值、农村居民非农就业的长短期关系,对增加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非农就业能否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进行实证分析。根据经济发展理论,提高农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是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本论文阐述了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部门就业的背景,导致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部门的内部推力和外部拉力,以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部门就业的总体情况。以此为基础,详细介绍了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三个主要路径选择,即发展乡镇企业就业、加快城市化进程以及农户兼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