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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以及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土地资源自然供给的有限性、我国耕地资源的稀缺性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城市的发展不能走外延扩张道路,必须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开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于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政策,遏制粗放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土地具有重要意义。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定量评价,选取有效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非常重要。
论文辨析界定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以城市用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土地利用达到良好的综合效益的动态过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结合研究区实际,根据数据资料的可得性、指标的简洁性、代表性建立了适于研究区的应用性评价指标体系。
论文比较分析了目前国内学者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有综合评价法、极限条件法和模糊综合评价。结合城市土地利用粗放、集约、过度本身界限模糊、程度更模糊的特点,认为摒弃了是非二元逻辑的模糊方法是较好的方法。根据文中界定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城市土地合理布局和优化结构是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按照最低因子限制律,其集约度应由其下层中集约度最低的因子决定,但模糊综合评价在实际应用中进行模糊变换所采用的合成运算是加权平均模型M,该模型有可能导致最低因子限制律失效,故本文在其基础上增加了模糊与算子∧即取小运算,该算子仅适用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约束条件这一准则层及以下要素进行模糊变换,其它准则层仍采用加权平均模型,以期改进后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能更有效地反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以芜湖市为例,对改进后的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了实证研究。芜湖市2004年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为基本集约。为进一步了解芜湖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的动态变化,为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土地集约利用制度提供依据,以上述技术背景为基础,对芜湖市1998~2004年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芜湖市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与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即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越快,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越低,利用越粗放。芜湖市1998~1999年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缓慢,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较高,2000年以后,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2000~2004年的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较1998~1999年低。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芜湖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限制性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