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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变更是民事案由确定的重要内容,而民事案由确定又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就案由变更问题作了些说明,但与现实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笔者经过多方查找资料,发现学界目前仍未有专门的文章对案由变更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论述,而实务界也鲜有人对此进行系统思考。基于对案由变更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本文试图从民事案由和民事案由变更的相关学理入手,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研究分析案由变更规定的不足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案由变更制度的思路。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民事案由及其变更的基本范畴。该部分介绍了民事案由的定义,案由确定的主体、时间、依据,案由变更的定义、原因、分类、归属,详细论述了确定案由对诉讼实践的重大意义,分析了案由变更制度的利弊。第二部分是我国民事案由变更制度的现状分析。该部分考察了我国民事案由有关规定的历史沿革,对案由变更规定进行纵向比较,分析案由变更规定本身的不足,阐述了民事案由变更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我国民事案由变更制度的完善。该部分探讨了案由变更权的归属与案由变更的条件、案由变更情形的设定、当事人在案由变更中的作用、案由变更的后果与程序保障等案由变更相关学理问题,并从案由变更的条件、案由变更的阶段以及案由变更后的程序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民事案由变更制度的初步设想。本文总结提炼了民事案由变更的定义、案由变更的分类和原因,分析了案由变更的利弊;阐述了我国现行案由变更规定的不足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案由变更制度的设想。但囿于作者理论基础的薄弱和参考资料的奇缺,本文关于民事案由变更及其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还很不深刻,对现行制度的评析仍不够全面,所提出的完善思路也只是初步的设想,还不完备不具体,仍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