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法治化的进程,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增强,国家法治化水平逐渐提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推进,1989年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已明显滞后,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出台,不仅从法律上做到了革新,同时,也给行政机关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比方说,立法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如今立法价值更倾向于保护公民等非行政主体的权利;受案范围扩大,使行政机关在很多问题上执法更加的谨慎,避免被诉;当事人诉权保护得到重视,行政机关一旦犯错,会牵连多方关系。法院审查范围变大,这点表现在法院会附带审查抽象性行政行为,从而让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抽象行政行为更加谨慎;行政复议机关责任加重,必须为自己的复议行为负责,不能够懒政和不作为;行政机关的诉讼和执行责任加重,行政机关被诉之后,要严格履行法院程序,配合法院审理,遵守法庭秩序,同时,要积极执行,避免受到惩罚;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法院的监督作用,如果行政执法机关滥用职权出现滥用职权将面临对负责人的拘留等问题;行政权与司法权更加分立,这一点是新法反复强调之处,通过明文和具体的条款来约定,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职权来干涉司法机关行权,因此,在新法之后行政权与司法权两这的关系要更加分立等等。最后,本文给行政机关未来如何执法加以建议,比如,把好权限关,要严格依法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权,不能够越权与滥用职权;把好证据关,要收集好证据,以备诉讼使用;把好法律关,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反法律;把好程序关;要保障执法程序严格;把好自由裁量关,只有裁量权一定要公平;把好案卷关,要保留好案卷,以备随时审查;理性应对行政诉讼获得,对于行政诉讼要理性对待,掌握经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建构专业应诉机制,为了今后更好地应对诉讼,要建立相应应诉机制,不要盲目应诉。本文通过将上述内容详以论述,是因为当前关于行政诉讼法修订之后对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之研究很少,针对理论界相对空白的情况,笔者希望能够突破冰山一角,指出新法对行政执法的现实影响,并对行政机关在新行政诉讼法的背景下如何依法执法提出比较具体的建议,希望对相关研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