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被作为一种民主的重要形式上升到了国家制度层面。自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一文件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6+1”的协商民主体系,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首次单独在中央文件中被详细地解读。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情况,必须从《意见》这一文件入手,紧紧围绕制度化建设这一核心展开。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研究。 第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概述。这部分内容从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概念展开,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制度的理论和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借鉴和发展两个方面分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同时也界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之间的差异。 第二部分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必然性。中国的协商民主在历史实践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从思想到制度的发展历程。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然走向制度化建设的道路。 第三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大渠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制度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纵向多层的协商民主布局,分为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文章详细介绍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在国家层面的发展现状和在社会层面的发展现状。这七大渠道的制度化发展程度各不相同,有的渠道经过长期的历史实践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制度体系,有的渠道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文章根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在制度化中发展的总体现状,总结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制约因素。 第四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意义和路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求必须将制度建设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是对十八大以来重要理论成果的集中体现,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需要从以下几个途径出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发挥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全文全面综合了十八大以来最新的理论成果,以《意见》这一最新纲领性的文件为核心,全面解读了文件中的核心内容。同时,在结合最新的理论成果的同时,注重对以往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的研究和分析。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历史实践、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重新阐述,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整体发展做了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