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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是2006年末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放宽以来,在农村地区出现的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其资本规模小,产权结构多样化,公司治理结构简单灵活,经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从法律性质上讲,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虽然其发展有一定的政策性取向——在缴纳存款保险之后的可用资金必须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且不得跨区经营,但村镇银行在经营目的和权属关系等特征上与政策性银行并不符。村镇银行是服务于农村地区的比较特殊的商业银行。其经营目的、业务范围等虽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但是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法》调整的商业银行在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方面也有所不同。发展村镇银行的意义在于增加农村信贷金融供给,减少农村信贷资金外流和增加农村信贷金融市场的竞争,但是当前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缓慢,难以吸收到存款,且经营风险较大,发展陷入了困境。美国的社区银行是美国银行体系中的中小银行。美国社区银行在美国的发挥着良好的社会作用且运转良好,美国中小企业和小农场主所需的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社区银行。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成功的经验在于有效的经营模式、灵活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有效的监管。村镇银行在资产规模,治理机构和经营的区域性上与美国的社区银行很相像,并且村镇银行被期待发挥着类似美国社区银行发挥的社会作用,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但是美国的社区银行是在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中,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发展而来,而村镇银行是在政府的政策导向下发展而来,政府干预过多。村镇银行的发展一方面需要村镇银行自身正确的定位,建立良好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也要政府摆正自己的位置,减少对村镇银行发展的不当干预,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且国家应构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村镇银行的发展,需要完善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管理体系和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