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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混业经营问题是我国金融界、经济理论界近年来探讨得很多的一个问题。作为金融业核心的商业银行,其在未来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成功与否,对我国银行改革甚至金融改革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涉及三对概念,即“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和“内部综合经营型全能银行”,作者在阐述概念的基础上,注重分析每对概念之间关系,并从商业银行角度,探讨其拓展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混业经营的优势、可行性、模式选择、业务开展等问题。
本文第一章是关于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定义,并对二者关系进行了分析,还介绍了国际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第二章重点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现状,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由此得出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必将是逐步走向混业经营。
第三、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具体包括了以下内容:首先重点分析了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优势、意义、现实条件,还简要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其次是对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模式选择进行了分析,提出我国银行业进行混业经营时,不应局限某一种模式,而是应根据银行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既可在银行内部组建专业部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也可组建金融集团,采用母子公司制形式,还可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相结合的组织模式。
再次是对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分阶段实施,及拓展策略进行了分析,提出分三个阶段实现我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即:第一阶段,在分业经营的大局下,允许进行混业试点,积累混业经营和监管经验;第二阶段,进行混业经营研究,逐步允许从事跨业经营,形成一定的混业经营竞争格局;第三阶段,在前两个阶段实践的基础上,从法律上确认混业经营,最终过渡到完全意义的混业经营模式。并对混业经营下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探讨性的研究,即进行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在本文的最后,还提出了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