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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中国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担负了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职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与质量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人均水平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在地方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资源配置效率是比较低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基础设施“泛滥成灾”,科教文卫支出不足,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大、区域差异、城乡差距、群体差距突出,各种各样的民生问题呼声四起,由此,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巨大现实压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过大差距,加大了各类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必须进一步的完善财政体制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结合理论与实际,通过对我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和财政分权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机理的探讨,进而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政策建议和思路。基于此目的,本文采用层进式结构,分为六个部分来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背景、问题的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
第二部分对中国式财政分权特征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
第三部分集中讨论了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首先从总量和结构方面描述了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现状,得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总量不足和区域、城乡、群体三者之间不均等的问题。接着分析了财政分权体制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机理,理清了财政分权是如何造成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和不均等。
第四部分对导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制度因素进行了分析。从现行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官员行为选择和政绩考核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详述,反映出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的公共服务供给的困境。
第五部分针对前面几章的分析,对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对策建议和实现思路。
最后一节作为结束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一个总结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