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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上市的方法来提高本公司的经营水平或者改变自身困境。在上市以后可能会产生高额收益的诱惑下,部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就会抱着侥幸心理试图进行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受到这些企业的利益引诱,也丧失了行业自律,包庇甚至“帮助”企业造假,例如编制虚假的数据信息,存在内幕交易等。企业造假的原因复杂,造假的方式隐蔽,使人难以辨别,这样的造假情况特别容易发生在农业类公司中,所以针对资产重组的财务造假手段,编制合理的应对举措来进行规范,在理论以及实践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公司上市的方式有很多种,一部分公司选择借壳上市,另外一部分选择首发上市的方式,本文选取的案例就是康华农业想要向步森股份借壳,来实现上市的目的。然而在其借壳过程中却发生了一系列的资产虚构情况,并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包庇其财务造假。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多高明的造假手段,假的就是假的,难以乱真,康华农业最终遭到证监会的惩处,并撤销其上市资格,立信也因此受到了证监会的惩罚。本文归纳概括了国内以及国外相关的研究文献,根据借壳上市以及审计失败等概念,借助舞弊三角理论分析步森股份与康华农业资产重组的全过程,对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为何会进行财务舞弊、财务舞弊的背景条件和舞弊手段进行分析。然后分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并且据此提出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错误审计报告的对策,建议主要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监管机构两个方面着手。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首先,在审计企业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应该从第三方审计失败的原因入手,据此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尽可能的规避审计风险,使企业和审计单位良性运转;其次,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杜绝违法违规的事情发生;最后,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监管监督主体应该发挥自己的功能,不能形同虚设,要扮演好经济市场警察的角色,保持谨慎性,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