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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变革文化生产方式有着强烈的推动作用,现代化的文化生产方式与目前版权制度之间的的冲突日益加深并开始阻碍到现代文化的发展。为此,世界各国在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同时已经开始在采取行动,希望能够协调现有版权制度与不断变革的文化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以促进经济与创新的和谐发展。作为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头羊,英国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与版权制度的和谐发展。于是在2010年展开了一场密集的、社会参与度高的版权制度改革计划。英国首相卡梅伦委托数字经济学教授伊恩·哈格里夫斯带领其课题组对现今英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在2011年课题组发布的名为《数字化机遇——关于知识产权的审查报告》(简称《哈格里夫斯报告》)中,数字版权交易平台(Digital Copyright Exchange,简称DCE)这一全新的战略计划浮出水面,并且很快得到了美国及欧洲各国的高度关注。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最大的特点与功能就是一个涵盖所有数字版权作品的在线集成性“大平台”,“这是一个可互相操作的数据库网络,旨在为交易许可提供一个公共平台”哈格里夫斯教授这样说道。该平台的建立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投入、政府和版权行业的支持,目前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已经建立起这样一个跨部门、跨地域的数字版权交易机制。无疑,以降低数字内容许可的管理成本,方便企业和用户获取版权作品为目的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是一个伟大的想法,日后建立起来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也必将会给版权业未来的发展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文试从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建设的角度出发,围绕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如何运营的问题进行讨论。文章第一部分讨论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设立情况,从交易平台设立主体、平台的资金来源与配置、合理的投资退出规则这几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文章第二部分讨论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治理结构。从治理模式的选择上和内部组织机构如何配置两方面进行研究。文章第三部分讨论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与支付方式。将数字版权作品归纳为一般数字版权物与特殊数字版权物,对两种不同的版权物进行比较分析。在支付方式上,重点讨论平台建立属于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问题。通过分析支付宝的优缺点来对如何更好的建设交易平台专属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有益的建议。文章第四部分讨论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问题。第五部分则对在线版权交易平台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讨论。总结其特点与运行的模式,介绍在线调解员的选任要求和分析在线调解的法律效力。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讨论,笔者希望能够建立起一个更加具体深刻并且是行之有效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模型,以促进我国在线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