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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是西方情感主义伦理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伦理思想十分丰富,主要体现在其著作《道德情操论》中,他提出其理论的核心——"同情"。斯密基于同情原理来判定特定情境中的情感或行为的"合宜性",即他以人类天性中所具有的同情共感能力为起点,用"公正的旁观者"克服了现实中的旁观者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所具有的偏私性,并以"公正的旁观者"的同情为依据进行道德判断。斯密将美德的形成追溯到人们本能的情感心理,这极大地扩展了道德研究的视野,也丰富了道德研究的内容。同情的本质是"同感共鸣",其产生需要"情境"的作用。除此之外,对他人情感做出恰当的理解,还需依靠"想象力"、"敏感性"、"理智与判断力"。斯密的同情发生在"行为者与旁观者"之间,他们自身的行为便是社会行为的代表,因此它不只是旁观者的个人心理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心理机制。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在同情机制的作用下,在情感上会追求"一致",在行为上追求"合宜",并时刻让"公正的旁观者"来监督自己,在行走的道路上,追求成功,追求美德。斯密的美德理论包括仁慈、正义、审慎、自制等美德,审慎是一种关心自身幸福的美德,自制是一种重要的美德,正义是一种不能违背的美德,仁慈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美德。人性中有同情的一面,也有自爱的一面,同情与自爱是美德的基础。社会中的人,是与别人"一致"的人,追求成功,追求美德,二者并无冲突。有美德的人首先需要自制的品质,有了它才能真正地实践审慎、正义、仁慈等美德;而获得成功的人,除了有扎实的能力之外,还具备一些品质,但仅仅自制的品质是远远不够的,审慎才是他们身上重要的品质。尽管有些成功未必依赖美德,如凭着先天优势、运气行为、不端行为等获得的成功,但大多数人的成功还是离不开美德,且维持成功还需依赖美德。拥有更高尚的美德,才能追求更多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