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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公民社会的逐步建立和社会民主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逐渐成熟,在大规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等公共性危机事件中的作用渐渐凸显出来。在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08年汶川地震、2005年禽流感疫情以及2003年非典等危机事件中,社会中介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社会主体,组织和帮助群众应对危机,对危机的消除起到了关键作用,一方面为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减轻了压力,另一方面通过沟通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稳定社会情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中国红十字会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中,积极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协助政府进行抗震救灾工作、筹集大量社会资金用于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有效地发挥了社会救援组织的力量。虽然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在公共危机应对中作用日臻显著,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其出现时间不长,体制不健全,以及受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环境中不利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社会中介组织自身发展还不完善,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应对公共危机所必须的一部分能力仍然欠缺或不足,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比如,受“郭美美事件”、温州红十字会出纳挪用爱心捐赠款等系列事件的负面影响,我国各级红十字会、基金会等慈善公益组织遭受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社会捐赠急剧减少,某些公益性项目难以推进,甚至出现了血站无献血、医院缺血的现象,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基于社会中介组织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保障其作用充分发挥的机制还不健全这一背景,本文以社会中介组织作为研究切入点,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国内和国外、成功应对和失败应对这两个维度对社会中介组织应对公共危机的案例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深入分析,旨在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公共危机预警准备机制、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三方面构建出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扩大其影响力,对于采用多元化手段抑制和减少社会公共危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