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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课对增强学生道德法治意识,规范学生道德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现实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大多以教师为中心,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与习得,这种教学对帮助学生获得道德知识,增进对道德问题的分析与理解力无疑是好处的。然而,这种教学对于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道德知识、技能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却并无多大的促进作用。根据斯腾伯格的界定,所谓“成功智力”是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取得成功所需要的一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具有成功智力的人能平衡使用分析、创造与实践能力,来适应、塑造和选择环境。然而,现实中的教学却倾向于不断强化和鼓励学生的分析能力,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与创造能力的培养。针对这一弊端,斯腾伯格号召教师“为成功智力而教”。笔者以为,斯腾伯格提出的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道德与法治》的教学。道德本质上源于生活,最终也要回归生活、为生活服务。这就要求教师在《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中,必须引导学生关注当下的生活与社会现实,并学会将课本中的道德知识与技能在真实的生活情境加以应用,在此过程中发现和建构新的道德知识,而这正是斯腾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所倡导的。论文采用从普遍到特殊、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试图回答两个核心问题:将斯腾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应用于初中道法课教学的必要性何在?如何有效地将斯腾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应用于初中道法课教学?针对第一个问题,论文第二章简要陈述和介绍了斯腾伯格成功智力理论的内涵及其教育意蕴;第三章从生活德育理论与初中道法课的关联、初中道法课课标分析、初中道法课新教师教学视频分析、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访谈四个角度,集中探讨了将斯腾伯格成功智力理论应用于初中道法课教学改革的必要性。研究表明,将斯腾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应用于初中道法课教学改革,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先进性,同时也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前者意指,作为初中道法课理论基础的生活德育理论,与斯腾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具有高度的兼容性与一致性。后者意指,不论是针对初中道法课课标和新教师教学视频的分析,还是针对专家学者或一线教师的采访,均表明目前初中道法课教材或教学为学生提供的学习机会存在明显的失衡,主要表现为:分析性学习机会较多,实践性学习机会次之,创造性学习机会最为稀缺。这意味着,现有的初中道法课教学对偏重分析思维的学生最为有利,对偏重实践思维或创造思维的学生较为不利。如何克服和纠正上述倾向,笔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论文第四章明确提出了“为成功智力而教”的教学设计理念与思路,重点阐述了“长善救失”的教学思路,即道法课教学既要为学生提供与其优势智力或思维风格相匹配的学习机会,也要通过人际交往互动或小组合作学习为学生提供互教互学、取长补短的学习机会。基于上述理念与思路,论文从目标定位、内容选择、过程设计和学习评价四个方面,具体分析探讨了如何将成功智力理论融入初中道法课教学设计的路径与方略。接下来,论文第五章选取本市某初级中学六年级学生作为教学改革试验的对象,在现有《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选取一个完整的教学单元,以成功智力理论为指导,设计并实施了为期四课时的教学改革试验,以期检验第四章有关教学设计的理念与思路是否可行。实证研究表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中蕴含了大量“为成功智力而教”的学习机会,但这种机会的把握并不容易,它需要教师深入理解成功智力理论的要旨与精义,在尊重《道德与法治》课程基本性质与特点的前提下,去寻求二者有机的结合点。其次,根据成功智力理论的理念与基本原理,对《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某些主题单元进行改造和重新设计产生了两方面的实践效果:一是它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更好地理解道德的生活本质,从而增强道德学习的兴趣与主动性;二是学生在课堂上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去解决真实生活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包括创造力,得到了较好的锻炼。上述两点均可以从每次课堂教学结束时学生提交的随堂反馈表得到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