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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重要规定是我们国家迈向法治化管理的里程碑。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进一步指出,依法行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保障。公务员是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肩负着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责任。公务员能力建设是政府改革与发展中始终关注的重要问题。当前,世界各国都把培养高素质队伍、优化公务员能力结构、提升政府的国际竞争力作为重要课题和优先工作来积极应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公务员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许多条文主要是靠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去贯彻执行,公务员作为行政行为的主体,其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影响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能否在国家行政系统中有效的落实。近年来,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的一个热点倍受人们关注。但目前部分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较弱,影响依法行政的正常进行。所以,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深化政府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放到战略的高度予以认真研究和探讨。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从我国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现状和存在问题入手,在阐述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对公务员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尤其是领导的依法决策能力。最后,提出了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我国公务员能力建设做出一些探索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