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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使总体性利益格局被打破,多元利益主体已经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使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观念大大增强,也使人们的利益诉求现实地得到了极大满足,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在此过程中一些人欲望开始膨胀,为了个人利益不惜侵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表现为极端的个人主义。社会道德令人担忧。所以,历史地提出了加强道德建设的要求。文章所提出的构建公共道德的思路旨在回应这一要求。文章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分析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利益分化导致的多元化现实出发,明确在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原有道德失范的情况下,以个人权利为基础,关心并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道德是当前道德建设的可行路径。与社会转型相伴随的还有公民参与所形成的公民组织,文章通过分析公民组织的利益取向表明公民组织与公共道德在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公民组织的形成过程本身就孕育着公共道德意识。而且,公民组织通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监督政府公权力运行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一系列行动,促进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在此过程中,公民美德得以培育,公民素质得以提高,因此,公民组织可以成为公共道德建设的载体。文章由前言与四章正文及结束语组成。前言论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概述了国内外研究状况,介绍了研究公共道德问题需要关注的相关理论,并对公共道德、公民组织等基本概念进行了解释。简述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一章通过对社会转型期中国道德危机的表现及原因分析,揭示出道德危机的实质在于利益多元化背景下个人权利本位膨胀为极端个人主义,危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主体树立公共利益的价值观念即有了对公共道德的诉求。公共道德意识表现在公民为实现公共利益而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监督政府权力的运作的一系列公民有序参与活动中。第二章是对公民组织的研究。剖析了中国公民组织的内涵及分类,揭示出中国公民组织在内涵上与传统的民间组织的区别和联系。同时,又对西方市民社会组织与中国公民组织的历史及功能作以比较,旨在说明在社会主义制度背景及中国重视整体的文化传统影响下,中国公民组织将在社会公共事务上与政府良性互动,发挥其利益表达和权力监督及企业监督等方面的优势,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第三章通过分析社会转型过程中由经济结构变动引发的公民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揭示出中国公民组织所具有的公共利益价值取向,表明中国公民组织的出现本身就蕴含着公共道德的意识;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公民组织的活动对于公共道德的作用,表明公民组织的活动本身也是公共道德的构建过程。继而引出对公共道德的规范性分析,探讨了公共道德的内涵、特征、与公共道德有关的一些概念以及公共道德的主要规范。第四章指出公共道德的实质就是一种认同公共利益的共识性道德。因此,公共道德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培育公民基于公民身份认同所形成的公民意识。其次,公民组织因其具有公共利益的目标,公共道德可以在其中得到培育,但是公民组织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来支持和保障。而且公民组织的活动并不必然导致公共利益的结果,公共道德不会在其中自发形成。公民组织对公共道德培育作用的发挥需要一系列的建构机制。包括:公民美德和公民素质的培育、政府的制度支持、引导和监督、公共利益机制和创新行为模式。结束语对全文进行了简短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