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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和“三个文明”是党的十六大和本次宪法修正案确认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此后政治文明建设渐成研究热点。其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全局意义。 本文是对如何创新党的执政方式的研究,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从政党、执政党及执政方式的一般原理出发,分析了政党的功能、本质属性及执政党运作的基本规律。 第二章:简要介绍西方政党执政的基本途径,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施控制的方式和手段,以期能对中国执政党执政方式的变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三章:勾勒了中国执政党执政方式演变的历史脉络。 第四章:提出了在依法执政目标下,实现执政方式变革应遵循的三个原则:为民原则、间接原则、权力重心在国家机关原则。为民原则是执政方式变革的出发点和归宿。间接原则是处理党政关系的基本原则,含义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领导的基本途径是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发生直接关系,这些机关中的党组织是党作用与政权机关的中介和桥梁。权力重心在国家机关原则是各级党的领导人依法进入人大与政府,与人大、政府负责人重合,既突出政权机关的宪政地位,又避免权力双轨运行的弊端。 第五章:具体论述了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处理的基本方式,其中主要论述了执政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通过选举进入权力机关,通过党团和党组的努力实现由执政党的意志向国家意志的转化,推荐重要干部由任命制向民主化的转化;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支持其独立自主依法行政;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是保障司法独立公正。 第六章:提出了中国执政方式法律化的可行选择,即修改宪法,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原则;制定《执政法》或《党政关系法》,规范执政行为,理顺党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