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标准滥用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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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标准是经权威机构制定或者认可批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具有强制性要求或者指导性功能的专利技术事项而制定的统一文件。专利技术标准的形成和实施是WTO背景下TRIPs协议、PCT协议的要求,对经济全球化的格局和发展有重大影响,意义深远。专利技术标准是专利与技术标准结合的产物,专利权的私权属性与标准的公共属性相结合,必然产生利益冲突,为追求私利产生专利技术标准滥用,专利技术标准滥用是指权利人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用自身权利优势,阻碍专利技术标准的形成与实施,或者不正当使用专利技术标准,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或限制竞争的行为。专利技术标准滥用主要表现为专利信息不完全披露,专利权拒绝许可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限制竞争协议形成标准垄断等形式。美国、欧盟、日本分别制定了适宜本国或成员国的专利技术标准并规制滥用行为,其共同点和差异性都值得我们借鉴。根据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理论,运用专利法的平衡机制来规制专利技术标准滥用行为。在知识产权法框架内将专利技术标准写入专利法,建立标准分析及基本专利质疑机制;明确专利技术标准中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确立三大原则即合理非歧视原则、事前披露原则以及禁止反言原则,完善两大制度即信息披露制度与专利权许可制度。完善外部法律制度的辅助性规制,通过完善反垄断法来规制专利技术标准垄断行为与状态,确立合理审查原则,明确审查内容包括专利技术标准本身和它的制定程序及认证程序,明确反垄断法指南中关于规制专利技术标准滥用行为的具体操作性程序。此外,加强标准化法的修订与完善,建立一个以专利技术标准为目的的统一的法律体系,使专利技术标准相关主体的利益有一个均衡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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