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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农业保险在国外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并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特别是财政补贴支持。我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从2004年开始的。山东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言而喻,从2006年也开始尝试在财政补贴下运用农业保险维护农业稳定和发展。山东应该构建怎样的补贴政策体系,是本文的着眼之处。本文在分析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农业保险实践经验,在以农作物直接成本为保障的前提下,以山东现有财力为约束,提出了构建山东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的思路,并对这一设想进行了实证分析。构建补贴政策体系的两个前提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和山东20多年农业保险实践入手,结合农业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分析了山东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意义,提出山东农业保险应该走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的发展模式。同时,将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点明了创新之处。第二部分:随着国外农业保险研究文献及观点的引入,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研究也逐步深入。这部分主要从财政是否应该补贴农业保险和如何补贴农业保险两个方面,介绍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和观点。第三部分:首先综合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深入分析了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并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现象进行了深刻剖析,论证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博弈论和福利经济学等有关理论分析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可行的,在增进社会福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金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第四部分:介绍了西班牙、日本等国家在开办农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方面的主要做法及采取的配套措施,与国内最先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江苏、吉林和内蒙古等省的主要做法进行了分析比较,为构建山东财政补贴政策框架提供经验借鉴。第五部分:分析比较了山东2006年和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政策,特别是财政补贴政策的异同,并根据国内外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经验找出目前山东试点补贴政策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方面。第六部分:在前面五个部分的基础上,从财政补贴对象和方式、财政补贴的保险标的、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渠道、补贴资金分担比例和其他配套措施等六个方面构建了山东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政策框架的思路,并据此对财政补贴所需资金以及财政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和地方财政支出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七部分:根据前面的分析得出本文的结论,一是财政补贴是当前山东政策性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二是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保障的前提下,山东财政能够为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支持;三是应该根据不同区域的农民支付能力的差异,制定差别的补贴标准;四是补贴资金的安排和巨灾风险准备金的使用都需要全省统筹。该部分还列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包括山东区域性灾害分级问题,建立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诱导机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