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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开始逐步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指明了方向。 从当前的情况看,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任务还很繁重,迫切需要有一个“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体系,所以,近几年我国广泛开展、逐步推进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就成为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举措。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整个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部门预算是以政府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每个部门编制一本完整的预算,它是部门依据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单位进行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综合反映本部门在预算年度内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综合财政计划。部门预算能清晰、全面地反映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断改进的政府职能相适应,与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框架相配套。部门预算可以看作政府和立法机构对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框架,它是现代预算制度的一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部门预算改革自2000年实行以来,至今已有11个年头了。经过十一年的努力,通过不断的实践与探索,我国的部门预算改革在促进提高预算的完整统一性、规范安全性、科学有效性、公平合理性、公开透明性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完成了从传统的功能预算到部门预算,从单纯的一般预算到综合预算,从简单的粗放预算到精细预算的转变,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开创了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新局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理解,为构建和谐社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体制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公共支出的效率和有效性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不经济甚至浪费现象还较为普遍。 本文简要介绍了部门预算改革研究的理论基础、部门预算改革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探讨部门预算与传统预算的区别,分析了当前我国部门预算的改革现状,以包头市的具体改革实践为例,深入剖析总结部门预算改革的成效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过程中需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同时借鉴美国政府部门预算的主要做法,提出了包头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逐步完善我国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做一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