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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尽管短暂,却是徽州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新安理学繁荣,名家辈出,著作丰硕,在中国学术史尤其是程朱理学史上占据了一定篇幅;大族数量众多,获天下“首称”之誉。成就的取得固然有历史的远因和时代的背景,但更离不开由儒士、士绅和儒官共同主导的经由学校、宗族及其它形式而渗透徽州社会的教化力量。作为教化的基础,蒙学在元代徽州获得迅速发展,形成以私学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出现了塾师的群体化和职业化趋势,编纂了数量丰富、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蒙学教材,理学思想内容成为蒙学的主导思想与核心内容,于理学社会化与民间化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作为教化中心的官学,是官方教化的主要实施平台,在元代徽州设置地更为系统、完备。学校兴修是徽州官学历史沿革中最为重要的教化事件,在方志和时人记文中均有着显著的体现。作为官学教化的执行者——学官的教化职责主要体现在讲学传道、举行祭祀释奠礼、兴修校舍等方面。宗族是元代徽州基层社会教化展开的中坚力量。徽州宗族于此时发展较为显著,对影响其发展的内部教化因素,诸如家教和家学、族谱、祠堂、“展省”礼等非常重视。对家教和家学的重视,不仅有利于推动个体文化素质和教养的提升,也是家族渊源流长的文化之泉。而修纂族谱、创建祠堂、定时行“展省”礼,则更多地被赋予了程朱理学所尤为重视的纲常伦理教化价值与意义,时刻唤醒族人尊祖孝亲、收族睦族以及明昭穆、辨尊卑、寓劝戒、彰道德等观念。社会教化的最终目的之一在于化民成俗。作为一种重要的礼俗,元代徽州的丧葬受理学实践化极强的著作——《家礼》影响很小,反而深受佛、道和阴阳学说尤其是后者的渗透,表现在溺于祸福、卜时卜地、久丧不葬、铺张浪费等方面,是对社会发展极为不利的陋俗之一。然而贯穿整个元代,儒家、儒官和士绅并未能矫治此陋俗,足见移风易俗之难。儒士和士绅是元代徽州社会推行教化最重要的主体。元代新安学术蔚然大观,而师儒讲学授徒传统则是促成的主要原因。此时的学术传承主要有四条途径:“内传”、“外传”、“乡师”和书院传承。“内传”即徽州籍士人师承朱熹而后代以此为家学并授徒者,此种传承在元初已渐式微。“外传”分由外和向外两种,前者指本地士子师从外地学者尤其是朱学的著名传人,后者指徽州籍士人在外地的学术传授,在元初甚至到中期都有着较大的影响。“乡师”指隐没乡间以授徒教学为职的教师,其传承贯穿于宋末和整个元代。书院传承则是以书院为依托大规模培养弟子的学术传承方式,元末被融内、外传于一身的著名师儒所发扬。在元代徽州,仕宦与士人的风骨节操有着密切的关联,“学有所守”而“尚节义”不仕被认为是“江左之俗徽为最美”的有力证据。不愿仕宦者并未与世隔绝,而是隐居乡间,以其气节、道德、学问教化了一大批士子。读书治学、修身养德、孝悌慈惠、礼贤教子、姻亲睦族、敦义尚节、恤邻赈里等碑志铭文所呈现的理学化教化世界,是元代徽州儒士、士绅所普遍推崇和践行的教化内容。官吏是政府教化主张和思想的推行者。作为元代徽州官吏教化的典范,“九贤”的教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秩序、文教和敦俗。元中期,总管朱霁总领编纂的《新安后续志》,是官吏文教的具体案例,体现了拳拳于风俗、学校教化之深意。“劝农文”是官府教化的通俗表达形式,其目的固然在于劝勉农事、发展农业,而其中宣扬封建伦理纲常的目的也显而易见。总体而言,作为元代徽州社会教化主体的儒士(含塾师)、士绅、官吏(含学官)、父老,通过学校(蒙学、庙学和书院)、道德示范、讲学授徒、弟子承传、宗族组织与活动、文教建设、劝农敦俗等介质和形式,针对不同的客体践行着经理学改造的儒家教化理想和主张,完成了理学传承、文化创生、道德实践、宗族建设、社会重塑的历史使命,为明清徽州社会的继续发展和“徽学”的最终成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