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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分配原则,然而分配的实际结果,却没有如实、完整地反映这些分配原则,而是出现一定的偏离,现有分配理论不能充分解释这种偏离。作者认为,现实中的分配是参与分配的主体在适度认可各方贡献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力量博弈的结果,是按“力”分配。按“力”分配,仅是描述、分析收入分配的实际情况,并不是原则、规范。各主体取得博弈资格是一个凭借各自力量斗争的历史发展的过程,同样,博弈的对象也是随着各自力量的博弈而慢慢进入博弈范围的。使用的博弈力量从最开始的单个个体的肢体力量,发展到有组织的军事力量、权力、经济力、科技知识等。和谐社会是社会各种力量和谐的社会,力量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力量博弈的最主要的对象就是分配,因此分配的结果就反映了力量的对比。当前我国的特点是,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力量过于强大,工人以及工会、农民和社会力量过于偏弱,而政府有时候缺位,导致劳资关系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地方。雇员阶层和雇主阶层是社会的最主要的两大阶层,它们的力量对比能够大致反映社会的和谐程度。我们可以通过雇员阶层力量指数、雇主阶层力量指数、力量平衡指数来评判社会主要的力量主体的力量配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