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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是有关夫妻婚前或婚后所得财产归属、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的法律制度。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市场主体中存在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合伙经济、个人参股的合资经济等,个人财产不断丰富,从而导致夫妻财产从数量到构成均出现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财产的适当处理和分配,关系到婚姻纠纷的妥善处理和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所组成的,只有家庭和睦社会才会稳定和谐。因此,无论从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利益出发,还是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考虑,都应重视夫妻财产制的研究。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立法选择,主要由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特有财产组成。在办理具体公证事项时,公证员必须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现有材料准确界定哪些财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系夫妻一方个人特有财产,准确明析财产归属,有利于办理好相关公证事项。尤其在办理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委托书公证、赠与公证、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担保合同公证等一系列公证事项方面,对夫妻财产权属的认定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写作分为五部分:一、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类型界定。着重研究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源流、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含义、特点,以及四种共同财产制的比较分析。这有利于全面掌握了解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涵及外延;二、公证实务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笔者将结合公证业务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界定,对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及继承与受赠财产的归属加以研究,结合案例发现问题,论证问题,引证各国立法例及国内学者的观点加以比较分析研究;三、公证实务中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界定。在分析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时,首先要界定夫妻的个人特有财产。对个人特有财产替代物的归属、登记制度的缺失、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的归属进行了研究,结合案例说明问题、论证问题;四、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完善。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的方案,并且对解决方案进行了论证。五、结语,通过论述,归纳出今后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轨迹以及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