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和世界各国金融管制的逐渐放松,国际资本流动日益自由化,世界各国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强强联合,企业交叉上市越来越频繁。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71家企业实现交叉上市。其中,A+H交叉上市企业85家,A+B交叉上市企业85家,A+S交叉上市企业2家。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了交叉上市对企业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理论方面,本文基于捆绑效应和发展机会双重视角分析了交叉上市对企业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认为交叉上市使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此外,考虑到股权性质在交叉上市和现金股利政策二者之间的调节作用,本文提出了一组对立假设,即业绩假设认为国有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多的现金股利,而私立假设认为国有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实证方面,本文采用上交所所有上市公司及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3年的年度数据,实证检验了交叉上市与企业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结果发现:(1)较之于非交叉上市企业,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具体表现为,较之于非交叉上市企业,A+H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较之于非交叉上市企业,A+B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较之于A+H和A+B交叉上市企业,多重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2)股权性质在交叉上市和现金股利政策二者之间具有调节作用,表现为较之于非国有交叉上市企业,国有交叉上市企业倾向于发放更多的现金股利。本文认为:(1)从捆绑效应角度来看,尽管交叉上市有利于显著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投资者拥有更大的权利迫使企业发放更多的现金股利,但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企业利用较高的现金股利政策以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的动机将得到缓解;从发展机会角度来看,由于海外资本市场具有更强的有效性,交叉上市企业高层能够从海外市场中获取更加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从而能够更好的把握发展机会,当企业面临更好的发展机会时,它可能通过留存更多内部资金的方式来保证将来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发放更少的现金股利。(2)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这种“血缘”关系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为国有企业制定各种扶植政策,如较之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更易于获得更长期限、更大规模的银行贷款,更有可能享受到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企业可以通过交叉上市途径使其融资约束在海外资本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从而提高经营业绩,现金股利发放水平提高。最后,本文就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合理性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