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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劳动分工理论无论是在政治经济学中还是唯物史观中,甚至在整个马克思的哲学理论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完成的,马克思在对以往哲学信仰清算的基础上,建构了唯物史观理论。而《资本论》只是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科学运用。这样一来,分工只是由于讨论剩余价值的获取方式时才研究的问题,而忽视了分工理论在马克思哲学思想中的重要意义,实际上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发展体现着其哲学思想的变化过程。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以往学者们对分工理论的研究主要围绕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以及分工与异化关系而展开,本文认为,这是基于生产逻辑的视角对分工理论的研究,而事实上马克思的思想中是有一个逻辑的转变过程的,即从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转变,因为如果只是从生产逻辑出发来理解分工理论,那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就与斯密的分工理论毫无差别。只是在资本逻辑中,马克思对社会分工与工场手工业进行了区分,意识到资本主义分工的历史性,才使得分工对于资本生产的意义得以彰显。因此只有意识到马克思分工理论从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转变,才能真正揭示分工的哲学意义。马克思在批判性的继承前人研究分工理论的成果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工理论。首先,马克思通过分工走出了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循环论证的理论困境。其次,马克思在对分工双重逻辑分析的基础上,一方面,将分工与社会历史发展联系起来,将分工理解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素。另一方面,将分工理解为私有制的同义表达,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理论。再次,由于劳动分工历史性视角的出现,马克思对工场手工业分工与社会分工做出区分,才使得马克思的劳动分工理论真正的超越了古典经济学。从生产逻辑的分工转向了资本逻辑的分工,分工的资本增殖功能才真正的显现。最后,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灭亡的必然趋势,在消灭资本主义特有的强制性分工的基础上,走向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实现全人类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