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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城镇居民对房产税征收的接受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为房产税制度改革提供依据。研究意义是根据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假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分析对其他城市的城镇居民的接受意愿产生怎样的影响及其影响因素,为房产税制度改革的推进提供依据。研究思路是以成都、雅安两市主城区为研究对象,结合消费者行为理论对城镇居民在房产税征收中的接受意愿影响因素做出分析,并在实证部分选取成都市六个主城区和雅安市雨城区进行了调研,获得有效样本,对样本进行了一个简要统计描述,分析城镇居民对房产税征收的接受意愿,并构建城镇居民对房产税征收的接受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模型,对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找出影响城镇居民接受房产税的意愿的影响因素相关性大小。研究方法则选取规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法。研究结论如下:(1)总体上看,近三分之二的被调查者接受征税房产税。其中,19.47%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且认为目前已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条件,42.9%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但目前开征房产税的条件还不够,37.62%的被调查者不认可开征房产税。(2)成都接受征税房产税者约有39.67%,雅安接受征税房产税者约有85.62%。其中,从成都的调查情况可知,8.67%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且认为目前已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条件,30.67%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但目前开征房产税的条件还不够,61.33%的被调查者不认可开征房产税;从雅安的调查情况可知,30.07%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且认为目前已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条件,54.90%的被调查者支持开征房产税,但目前开征房产税的条件还不够,14.38%的被调查者不认可开征房产税。(3)月工资水平是影响接受意愿的最大因素,其他因素对接受意愿的影响相对较弱。成都调研区域,影响因素排前三位的分别是月工资水平、房屋总套数、家庭结构;雅安调研区域,则是月工资水平、受教育程度、职业类型。最后,笔者建议应当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在房产税政策上有所侧重,建立和完善住房登记,加强异地住房信息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