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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如何加强法制理论建设和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是中国共产党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等方法,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法制理论的历史和现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历史分析,深入挖掘其法制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从课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价值出发,这是本篇学位论文的一个前置性的问题。对课题的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判断其发展趋势,最后指出文章的研究的方法与创新点。 第二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形成。本部分从两方面论述,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形成历程。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包括:时代背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形成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历史根源是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总结;实践基础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后对我国法制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内的实践进行的全方位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理论渊源是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列宁法制思想和毛泽东法制思想。形成的历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所经历的不同阶段进行了历史考察。形成历程大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初见轮廓阶段;第二阶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逐步完善阶段;第三阶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最终形成阶段。 第三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江泽民“依法治国”法制思想,胡锦涛“依法执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思想。 第四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价值。笔者从价值分析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展开论述。在理论价值方面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中的阶段性理论成果,为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提供理论前提,更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指明前进方向;在实践意义方面的体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为强化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提供行为准则,也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