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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活動,藉由定期公職選舉,作為政府治權合法的依據。選民投票結果足以左右政府執政的存續或更替,因此,凡是能影響選民投票行為取向的要素,都成為政治學者考查論證的重點。瞭解並能掌握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要素,成為選舉實務與政治學術研究極重要之課題。台灣地區自1950年起實施地方公職人員民選,至1996年辦理首次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職位民選:[造勢]的競選型式從1985年台灣新竹地方選舉由一獨立後選人開始,至近十多年來已成為台灣選舉的軸心活動。造勢活動的操作足以影響選情,並可能影響選舉結果。針對[選舉造勢]此一[新的政治要素],所引發的一連串廣泛性實務影響,與政治理論的思辯,實有深入研究探討的必要。本研究探討四個核心問題:一、台灣選舉造勢活動產生的[環境要素]為何:二、造勢活動[如何影響]台灣選民投票行為:三、造勢活動對台灣選民投票行為的[影響程度];四、造勢活動對[台灣民意政治發展]的影響。研究對象以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選舉期間相關競選造勢為主。研究採建立理論模式,進行變數關連分析。針對前述四項核心問題,提出主要假設,同時以文獻蒐集資料,及對台灣選民實際進行電話問卷調查所得統計數據,進行假設之驗證。選民電訪採分層隨機抽樣原則,自2008年8月26日進行,並於2008年9月1日電訪完畢,應完成有效問卷1068份,實際完成問卷為1068份。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本研究結果有以下主要發現:一、台灣選舉造勢活動的產生與型式變遷,和時代背景因素具有高度關連,包括:競選陣營的資源差異、政治、法規、媒體生態、經濟發展、選民教育水平、兩岸關係…等。二、造勢透過現場面對面[一層傳播],及現場支持選民人際動員與媒體報導等[二層傳播],對選民產生影響:造勢同時具有[內聚與外擴]影響效應。三、台灣選民自認會受造勢影響投票行為者占9.08%、可能會有影響者占5.81%:造勢實際能對競選陣營得票率產生影響的比率約在±2%~5%以內。四、台灣有雖20.6%選民認為造勢會影響選情,但和其他六項影響選民投票因素相比,造勢影響因素又排序最後。造勢活動對台灣選民的影響,心理感受層面大於實質投票層面。五、造勢對[已有投票人選]的選民,並不會改變其投票方向,但會促使此類約三成(31.5%)選民進行投票動員:造勢對[尚未有投票人選或未決定投不投票]的選民,會促使此類約二成(21.22%)選民進行投票決定、5.36%選民進行投票動員。六、認為造勢活動對其投票行為有影響的,泛綠選民比率略高於泛藍選民。七、認為造勢活動對其有投票行為有影響的中間選民有9.7%:根據本研究,台灣有約七成(69.29%)選民自認屬於中間選民。八、競選造勢影響台灣選民投票行為所延伸的民意效應,對台灣民意政治的發展,同時具有潛在負面影響與正面促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