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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变革,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改革前,中国农村主要依靠“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体制”,通过在集体经济下形成的合作医疗制度(CMS),在当时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使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及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扶持力度的减弱,原来村级医疗机构和健康保障的经济基础及结构逐渐陷于解体。合作医疗解体后,农村卫生室的经营、产权结构发生了根本转变,同时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变化,原有的村级卫生室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1982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从而使私立卫生室在农村地区开始出现,并且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同时,随着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市场化,原集体性质的卫生室也逐渐演变成自负盈亏的私立经营机构。农村卫生室在产权形式、经营性质、卫生筹资、管理制度等方面发生的转变使得它们提供服务的价值趋向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有研究(李卫平,2002)表明,在村一级,绝大多数卫生室在没有集体经济补贴或补贴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事实上都由私人经营。当前,无论是决策者还是研究人员对村卫生室的分类、界定,以及它们在农村地区所发挥的作用还不是很清楚。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又进一步指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是由政府、集体、社会、个人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民办医疗机构,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 近年来国内有大量针对农村卫生室的研究,但是大部分研究都侧重村级卫生室的某一方面比如消毒,药品管理状况等。对当前村级卫生室的综合研究还有待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