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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迅速发展,程度不等类型不同的利益冲突也进入人们的视野。造成利益冲突的因为是多样化的,其存在不仅损害了社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区域旅游的整体利益。解决利益冲突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基于合理价值基础与伦理基础的公正合理的利益保障制度系统。但是不仅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内部普遍未建立利益保障制度系统,社区外部保障性制度系统也并不完善,这对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威胁。
以往对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界定、冲突、协调问题的研究比较分散,是把这些问题切割为很多细小的部分分别加以论述,研究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界定,利益相关者利益与责任内涵界定,利益冲突类型,利益协调方法和途径。虽然研究者们殊途同归地把协调途径归结为构建利益保障制度系统,但是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村民权益保障方面。从系统的角度对上述利益问题做比较完整论述并构建利益保障制度系统的研究还没有,也鲜有论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同,更没有对制度的价值基础和伦理基础进行分析,因此研究结论难以深入到最深层的根源。本研究以西双版纳傣族园为案例点进行实证研究,探究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类型与根源。经过实证分析和文献检索发现案例点的利益冲突根源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浅层根源为利益主体对利益内涵的界定与沟通不合理与不顺畅、土地流转制度不合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制度真空、导游管理制度系统不合理、政府管理不到位,深层根源在于制度的价值基础和伦理基础扭曲。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利益和制度的最一般分析入手,探讨利益冲突与制度耦合/冲突/真空、制度的价值基础与伦理基础间的关系,利益协调途径与制度间的关系。为此,本研究在理论研究部分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界定民族村寨旅游社区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利责,然后依据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伦理学、博弈论详细分析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类型与根源,最后构建了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保障制度系统。
本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第二部分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傣族园社区案例研究,第四部分为利益保障制度系统的利益基础与制度基础分析,第五部分为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保障制度系统构建,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
经过理论与实证的探索,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社区是以一种当地少数民族为村民主体、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要旅游资源的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利益冲突的合理解决既关系到旅游业的顺畅有序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2、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冲突的浅层根源是利益主体对利益内涵的界定与沟通不合理与不顺畅,土地流转程序、方式与价格不合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真空,导游管理制度系统不完善,政府管理不到位几大方面。深层的根源在于制度的价值基础和伦理基础扭曲。
3、构建公正合理的利益保障制度系统是解决民族村寨旅游社区利益问题的最终途径。公正与合理包括三个含义,一是指利益保障制度系统内部的耦合较好,二是指主体具有合理的价值观与伦理观,三是指制度的程序与内容公正。利益保障制度系统包括正式制度系统和非正式制度。
4、利益主体的利益认知是动态发展的,利益内涵本身也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动态演变,因此,必须以动态的视角看待利益问题的产生、发展,也必须以动态的视角构建开放的利益保障制度系统。
本研究的创新点有三:
1、从系统的角度构建了社区内部利益保障制度系统,强调了利益内涵界定、沟通与协调的重要性与程序;
2、从系统的角度构建了社区外部保障性保障制度,指出最终的途径是重新审视制度的价值基础与伦理基础。
3、对导游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