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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过程中因果关系的确定是一个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对于如何认定因果关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产生了许多学说,每一种学说都存在优秀合理的一面,当然,也存在着自身的不足。综合比较来看,近因原则是比较合理的学说。近因原则作为明确风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基本原则,既能有助于受益人获得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金,又能免除保险人不合理的责任,对于受益人超出法律规定的索赔要求形成抗辩。在保险理赔实务中,近因原则能发挥重要作用。文章除去引言和结语以外,共分为五章。引言主要介绍研究因果关系的重要意义、近因原则的研究现状以及选题原因。第一章,笔者从因果关系的来源——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着手,认真比较研究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别;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认定因果关系的各种学说进行研究并认真思考,找出认定因果关系的最佳学说——近因学说。第二章,由司法实践中一个具体案例引出保险纠纷处理过程中因果关系认定所呈现的冲突,进而运用近因理论对该案进行分析解决,深入阐述正确认定近因对于公正化解保险纠纷的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对字典、词典、保险法学者的相关著作以及相关论文的查阅,总结“近因”的特点,提出了近因以及近因原则的概念,并将近因与其相近概念进行比较区分。第三章,笔者提出确定近因要依据“常识”标准,并进一步分析其原因。笔者全面介绍了传统观点认定近因的具体情况,具体详细的解释了传统观点中何为多因同时发生、何为多因连续发生、何为多因间断发生进行并相互进行准确区分。笔者结合大量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经典案例,分析多因同时发生、多因连续发生、多因间断发生的各种具体情况下近因该如何认定,责任该如何分配。笔者总结近因认定的传统观点与现代观点,并深思其各自的不足之处,指出近因的发展需要更完善的理论。第四章,笔者指出了近因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至于近因原则如何在保险单中阐明,如何在《保险法》以及司法解释中落实,笔者结合当前我国的司法制度以及保险实践提供了适合我国司法国情的完善建议。第五章,笔者在认真反思现有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近因原则未来的发展方向——原因力理论。笔者尝试将该理论运用到保险理赔工作中去,设想运用原因力理论解决保险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试图为保险纠纷的圆满化解提供一条新的途径。结语部分主要是对全篇文章进行总结,并考虑到保险实务的需要,呼吁将近因原则纳入立法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认真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创造性地给近因进行明确定义,指出近因的特征,对于近因认定过程中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解释,提出贯彻落实近因的具体途径;同时,大胆设想原因力理论在保险理赔中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