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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不断深入,社保制度以及城乡流动制度的实施与发展,城镇贫困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农村自身推力因素和城镇所具备的拉力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再加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刚毕业大学生不断增加,逐渐产生了新型城镇贫困人口,导致城镇贫困问题更加复杂,解决难度不断加大。而安徽地处我国中部地区,相较于东部沿海发达省市以及湖北、湖南等中部较发达省份相比,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为落后,因此城镇贫困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并且由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地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城镇贫困问题的产生原因相较于其他省份来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本文基于安徽省实际情况,运用普遍使用的贫困线测算方法和分析城镇贫困问题常用的模型,主要立足于社会层面,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现状和变动原因进行实证分析,希望能够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有较为全面细致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安徽省城镇反贫困政策建议,为安徽省解决城镇贫困问题提供参考和依据。识别贫困和测算贫困线是深入分析所有贫困问题的起点,因此,本文在介绍完研究背景以及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述评的基础上,首先对贫困的内涵和分类进行简单地阐述,并对城镇贫困人口的界定提出了一些看法;随后对贫困线的概念和划分、测算原则和国内外常用方法进行论述,并重点比较了马丁法和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这两种方法。通过上述理论基础的铺垫,考虑到ELE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基本消费需求和支出并不会受到消费者对于收入预期变化的影响,但是我们分析的问题的数据是面板数据,也就是说它们不仅存在在同一时间点上不同个体的变化,还存在同一个体在不同时期内的变化,因此我们打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面板数据模型的思想,从而创新性的提出了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对ELES模型得出的贫困线计算结果进行一个整体上的时间效应的调整,最终得出可能更切合实际情况的安徽省城镇贫困线,这也是本文创新点之一。随后,基于上述贫困线的测算结果,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进行大致估计,并从规模、结构、分布和生活状况这四个方面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现状进行较为详细地分析。其中在规模估计方面,假定在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进行测定的过程中,假定安徽省城镇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符合正态分布,将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看作是对应收入组的期望收入,并基于贫困线计算结果及其对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的偏倚程度,得出安徽省ELES城镇贫困发生率,并根据贫困发生率估算出各年城镇贫困人口,这也是本文另一处创新点。最后,在从经济、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规模变动影响因素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主要从社会角度,利用1986-2017年《安徽省统计年鉴》以及中宏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资料,运用VAR模型和VECM模型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规模变动的成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导致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规模变动的主要社会影响因素是城镇化水平、城镇贫困保障和政府财政支出在GDP的比重。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增加,其中政府财政支出在GDP的比重和城镇贫困保障总体上呈现出负效应,而城镇化水平则会推动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增加;此外,从长期来看,财政支出在GDP的比重对安徽省城镇贫困人口数量变动的影响逐渐趋于稳定,而城镇化水平和城镇贫困保障的影响则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城镇贫困保障的影响上升更加明显。在上述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本文针对三个主要社会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合理推动城镇化进程,建立以中心城市为主体的经济增长极,加快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改善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普惠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广度,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立法监督,及时合理解决社保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扩展社会保障类型,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保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型新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城镇低保制度,推动城镇专项救助平稳进行,改善和发展城镇社会救助体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培养一支专业性较强的社会救助队伍;营造良好的城镇反贫困社会环境,加大解决城镇贫困问题的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