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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创新的加速和IT技术的更新换代,商业银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的损失正日益增加。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银行表现不尽如人意,因操作风险引起的银行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为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创建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巴塞尔委员会在2010年12月正式公布《巴塞尔协议Ⅲ》作为金融危机后加强银行风险管理的改革方案。该协议的实施将对我国的银行业带来严峻考验。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银行业并未真正建立起以资本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长效机制,普遍存在着效率低下、粗放式信贷管理模式等薄弱环节。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频繁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更是触目惊心。但是直到2012年6月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才第一次针对性地指明了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并指出需适宜提高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保证审慎监管资本要求。操作风险成为现阶段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最为薄弱的领域。因此,针对操作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有助力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本文从上述大背景出发,首先从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研究进行综合系统地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分类和《巴塞尔协议Ⅲ》下操作风险管理的规定进行综合整理;分别从操作风险的时间、类型、业务线和损失额等分布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现状进行探讨,并得出相关影响因素;对操作风险量化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得出操作风险量化方法的应用选择,在此基础上,通过搜集到的数据利用基本指标法和基于面板数据的收入模型法对我国8家上市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约1.06%的净利润波动由操作风险引起的,为我国银行监管和银行内控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对国外两家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案例研究,得出对我国商业银行适用的经验;最后,对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进行研究,提出了以下几项措施:建立良好的操作风险文化、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健全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加大对控制操作风险方面的投入和完善银行业监管制度,为能够有效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