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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的思想由来已久,经过300余年的演变和发展,已在各国信息立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得到验证,国内外学者从影响因素、政策执行、用户需求、绩效评价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行为的外在特征,从法律适用、法律比较和法律完善等方面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律制度的内在要求。政府信息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有效界定政府信息范围是处理信息行为的理论需要,政府信息来源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制度约束的框架内,不同的信息主体为了获取潜在的利益价值而进行着多样化的博弈行为。演化博弈理论突破了传统博弈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