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贿赂犯罪作为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形态之一,其发展和变化总是同社会经济发展与现状具有必然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总体情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相关的贿赂犯罪的形态也随之变化,主要体现为犯罪主体扩大、犯罪手段隐蔽、犯罪目的多样、作案形式复杂等等。同时新时期贿赂犯罪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致使检察机关在贿赂犯罪侦查中面临取证难题。本文从贿赂犯罪的证据特点入手,结合本人的侦查实践,分析了新时期侦查取证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全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贿赂犯罪范围的界定。本文只简单概括我国刑法(包括修正案)有关贿赂犯罪的规定。第二部分是关于贿赂犯罪证据的特点分析。本文将其概括为单一性、复杂性、隐蔽性和不稳定性。贿赂犯罪证据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侦查贿赂犯罪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通过分析贿赂犯罪的证据特点,我们可以掌握贿赂犯罪侦查最基本的方法。第三部分是关于当前贿赂犯罪侦查面临的难点问题。贿赂犯罪侦查的难点问题很多,不可能在一篇小篇幅的论文中一一详述,所以本文只挑选几个有代表性的难点加以论述。本文分析了包括供证“一对一”问题、“零口供”的贿赂犯罪案件问题、贿赂犯罪侦查中非法证据问题以及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出现的问题等三个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典型问题。第四部分是关于解决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难点问题的对策。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对策很多,并不是每一个对策都可以套用到办案实践中,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对策。笔者根据十几年的办案实践,总结出四个对策:即初查时要运用技术侦查措施和初查谋略,审讯时要运用审讯技巧,取证时要注重收集言词证据,在遇到比较强硬的犯罪嫌疑人时最后可使用辩诉交易,在贿赂犯罪案件中重视收集再生证据。以上每个对策均有理论支持,也有办案实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