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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导致票据制度的出现和完善,反过来,票据制度的建立健全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发达。利用票据进行融资是近代票据发展的结果,是票据的一个最新作用。票据融资可以通过票据贴现、票据质押以及票据让与担保等方式得以实现。票据融资具有操作程序简单,融资成本低的特点,从我国目前的票据市场发展现状来看,票据融资现已成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融资结构和发展票据市场的迫切要求。票据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融通资金的方式,正处于探索和实践阶段。我国现在票据融资工具匮乏,融资市场发展规摸小,融资比重低,市场中介缺乏,与票据融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不健全,票据风险防范是制约票据业务发展的主要问题。纵观比较美国和欧洲的票据融资市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票据融资市场由真实性交易作为政策背景,票据融资可能将经历由暗中操作状态逐步发展为融资性票据合法化到融资性票据占主导地位的过程。发展票据的融资功能,必须要有健全的相关法律规范作保障,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为基础。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追求的是票据交易的简易、迅捷和安全;票据抗辩制度赋予票据债务人一定自我保护措施的权力,但同时也注重维护票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票据流通和信用职能的发挥;票据民事责任制度,可对权利人的票据权利或利益进行充分的救济,建立起以具有效益性的诉讼制度为主体,仲裁等其他救济方式为补充的票据权利救济体系,及时地解决票据融资纠纷,将会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票据无因性制度、票据责任制度、票据抗辩制度等这些法律制度是票据融资发展的内在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票据融资发展的外在需要,所以票据融资的顺利推行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确认票据融资的法制环境,完善票据融资的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