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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是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政治思想家,被誉为近代保守主义之父。国内对柏克的研究起步很晚,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才有学者开始系统研究柏克,并且视角多集中于整个政治思想领域,而没有人仅就其宪政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评析。在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描述和评析柏克的宪政思想,并试图揭示其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埃德蒙·柏克的宪政思想是在英国肥沃的传统宪政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英国自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开始了自己的宪政传统。多种因素促成了英国宪政传统的产生。其中,贵族权、教权与王权之间的斗争为宪政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空间。宪政产生于社会各种利益集团相互争斗的夹缝中。自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英国的贵族、宗教力量就很强大,足以和王权抗衡,王权受到有效的制衡,专制统治难以形成。议会制则为宪政提供了政治制度保障。英国议会制的前身是贤人会议。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贤人会议是王国中最重要的机构,也是实现和保障宪政的最重要的机构。到柏克所处的时代,英国的议会制度已十分成熟。没有强大的贵族和宗教势力,没有议会制,也就不可能产生英国的宪政传统。而柏克的宪政思想正是产生于这样的宪政传统之下。柏克在继承英国传统宪政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和自己的政治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保守主义宪政思想。柏克的保守主义宪政思想的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柏克认为社会的不平等合乎自然、合乎上帝意志。柏克保守的是英国的传统宪政,传统宪政产生于由君主、僧俗贵族、绅士、平民等组成的传统社会中。柏克认为是上帝和人们自身的情感因素造成了这种不平等。上帝的神谕并不是平等地传送到每个地方的每个人身上。柏克把人的情感分成三种,一种是同情,一种是模仿,还有一种是野心,这三种情感是将社会联系起来的纽带。同情将人类连成一个整体;模仿使人易于跟随他人,成为被领导者;野心会驱使人去领导他人。统治者领导者与被统治者被领导者就这样形成,等级由此产生。其二,柏克认为贵族是维护宪政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他认为贵族的功能是统治“整个身体”。柏克所指的“整个身体”是指宪政体制。他认为贵族一方面是国王的天然盟友,但另一方面贵族又是国王天然的敌人,在政治权力的行使上尤其如此,因此,贵族是宪政制度的天然保护者。其三,柏克认为宗教是捍卫宪政的精神力量。柏克论述宗教在捍卫宪政方面的作用时,很少提及教会是如何与王权抗争,而是把重点放在宗教精神是如何影响人们的思想,从而达到捍卫宪政的目的。柏克认为宗教是公民社会的基础,它使国家神圣化,使现有秩序具有正当性,它是捍卫宪政的精神力量。其四,柏克宪政思想的核心内容人赋人权观。柏克认为人权由人赋予而不是由天赋予。柏克认为没有抽象的人权普遍的人权,只有具体的人权。人权又以自由权和财产权最为重要,其中财产权又是基础和关键。因此,从最早的时代起,英国为自由而进行的伟大斗争,针对的主要是课税问题。柏克的宪政思想保守但并不落后。不管柏克所要保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无论是君主、贵族、还是宗教,柏克所要保留的实质内容却是英国人传统的自由与权利。柏克不仅要保守英国人的传统自由与权利,他还希望各个民族都应该保守自己的传统自由与权利。柏克的保守主义宪政思想是对启蒙运动激进思想的一种修正。柏克宪政思想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对人的权利与自由的关照,更重要的也常常容易被人忽略的是它的理论价值:对启蒙运动激进理论的修正作用。其一,柏克宪政思想的理论基础——社会有机体论,是对启蒙运动理论中机械论的一种修正。机械论人为,社会就是一架机器,人们依靠理性可以认识它,人们可以把它拆开后重装。而柏克则认为,社会是由道德、宗教、政治、习俗、传统等构成的社会有机体,这一有机体一旦遭到破坏,宪政便不复存在。其二,柏克的宪政改良论是对启蒙运动革命论的修正。启蒙思想家主张进行社会革命,进行宪政革命,将现存社会秩序宪政秩序推倒,按照他们的理想图式重构一个全新的社会。而柏克主张宪政改良,对待并不完美的社会的最好办法,是在继承传统和维持稳定秩序的基础上进行改良,主张渐进。通过柏克保守主义宪政思想对启蒙运动激进思想的修正,人们便能找到比较理想的宪政之路。就我们自己而言,今天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宪政体制时,应该以何种方式对待我们自己的传统,我们可以从柏克的宪政理论中找到部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