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土地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被完全剥开,农户家庭经营在此阶段获得主导地位,极大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在这种制度形成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下,农业生产收益低、规模小、生产水平落后等种种弊端逐渐显现,已不能满足和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因此,在当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针对传统农业经营体制进行改革与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重构,加快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从2013年开始,国家对家庭农场这一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了较高的关注,之后多次在中央一号文件给予支持。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都得到一定的发展,家庭农牧场发展也是日新月异,但总体上来看,家庭农场的体量较小、质量较低、规模经营水平较低。本文总体上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了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研究综述,阐述了现阶段国内关学者对家庭农场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并进行归纳整理和总结。第三部分是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主要介绍了目前家庭农场的产权、组织、制度等相关概念和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理论,为文章奠定理论基础。第四部分是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现状,主要包括全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土地流转现状、社会化服务现状等情况。第五部分是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阻碍因素,从内蒙古自治区8个盟(市)中,结合各盟(市)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各抽取一个旗(县)进行分析(共抽取8个旗(县)共557个家庭农场),梳理总结出阻碍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几个主要原因,主要有: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因素。第六部分针对问题提出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发展对策建议,主要有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化水平、破解土地“细碎化”难题、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认定标准、加大培育认定家庭农场力度七个方面内容。第七部分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