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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官僚产生以来,其就被赋予了更多负面的含义,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完全否定的。在历史的长河中,普通民众一般将其看为统治者的“帮凶”和自私自利的“贪官”,而统治者或者政治家又大多将其看为图谋不轨的“造反者”和不听话的“工具”。这种状况直到韦伯的“官僚制”和现代文官制度的逐渐采用才有所改观。当然,在学术意义上,我们对其应持比较中性或理性的态度。官僚这种处境的根源在于其自身的两重性:一方面,公职的地位决定其要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另一方面,“经济人”的特性又驱使他谋求自身的个人利益。当官僚的个人利益超越了公共利益时就产生了限制其行为的要求。如何应对官僚的逾矩的行为?现代学界普遍给出的“药方”:监督。然而,这并不能完全解读官僚的行为逻辑,特别是难以回答目前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疾风骤雨般的反腐景象。控制与监督不同,在保障权力的正常运行上,控制有着监督所不具有的整体性、决定性功能。控制的视角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借鉴。实际上,控制官僚一直是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中的重要主题,相比于对西方发达国家控制官僚的研究,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特别是现行制度空间下的控制官僚研究的“土壤”则“贫瘠”很多。本文综合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历史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在整理分析中西方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首先对控制官僚进行了界定。它是指政治家和高层官僚依据一定的标准衡量普通官僚的行为,并使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掌控、制约和纠正官僚行为的过程。控制官僚不仅是为了防止官僚成为国家的主人,更是为了确保官僚作为国家公共事务的仆从的地位。我国目前对官僚的要求是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爱国护国、服务人民、保守秘密、廉洁公正。其次,在对不同制度空间包括传统君权政治制度空间、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空间以及毛泽东时代下的控制官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制度空间下的党权控制、组织控制、人事控制、财政控制、绩效控制以及伦理控制等控制官僚的策略与逻辑,并从控制力的来源和控制的意向性两个维度出发进行分析后发现:非制度化的党—政主导的积极控制过于突出。再次,从控制的目的、主体、对象、策略四个方面审视各制度空间下的控制官僚的策略,更可以看出现行制度空间下的控制官僚具有更多自身的独特性:官僚群体的混合性、控制目的的模糊性以及控制策略的低效能。最后,从三个方面给出优化建议:一是提高控制官僚的法治化水平,包括建立健全规范官僚行为的法律体系;切实加强法律的执行;政治家及高层官僚应提高法律意识,模范守法执法。二是从下放权力、解除规制,减少运动式控制,抑制非正式控制三个方面提高控制官僚的制度化水平。三是促进控制与监督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加强控制与公众监督的结合;注重控制与其他社会力量监督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