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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社会效益高、比较效益低的弱质产业,受资源约束程度较深,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自动调节来引导社会资源流入,因此,将对农业的扶持作为财政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纵观世界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历程,在走过一段农业萎缩的弯路后,政府都不得不调整农业财税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在进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背景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农业补贴和我国农民收入增缓的现状,要达到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农民增收放在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统筹考虑,实施培育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财税政策就显得极其迫切。 本文首先以公共财政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和工业化理论为依据,论述了我国农业财税政策的沿革及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其次,采用比较分析方法借鉴国外财政支持农业的经验及教训,从政策目标、项目选择、支持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详细总结了有益启示。再次,在全面分析我国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的现实,指出了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剖析了财税政策和农民增收的密切关系及值得改进和完善的方面,进而提出新阶段财税对策选择要在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下,与工业化发展阶段相适应,采取包括进一步加强立法建设,完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优化支农支出结构,突出支农重点;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强化政府补贴机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等在内的诸多措施,来切实保护农民的自身利益,促使他们不断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