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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梳理了“兴”在传统文艺中三个层次的内涵:作为修辞、作为审美心理、作为创作方式。兴作为文艺概念的最初提出,是作为一种修辞,它掩盖了作为审美方式的深广内涵。兴作为审美方式又具体在审美心理、创作方式两个向度上展开。
兴作为审美心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创造自身的过程中产生的,自由而富于创造性的心理活动。兴作为一种创作方式是强调艺术创造要尊重情感的自然起发和艺术创造上的自然天成,这种表达方式具有极高的艺术生命的爆发力价值和显著的民族特色。艺术创作有三个阶段的飞跃:物(物象)——心(意象)——手(艺象),每一次都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兴的审美方式的介入,使创作者在审美心理层面达到物与心的合一,在创作表达层面达到心与手的合一,最终达成三阶段犹如一体的整个艺术创作过程的合一状态。物象和意象透过手下的艺象完全澄明地呈现出来。兴的表达过程就成为一个自主而自由的无拘无束的游戏般的自我体观过程。
兴具有极高的艺术品性,它在内容上是富于超越性的、在表现方式上是无目的的却又合乎目的性。
兴在绘画创作中的作用是:寻觅触机,顺应感受,调动并定向情感的发展;激活表象,激发审美联想;激发主体真率品性,脱离凡庸俗情的束缚;鼓荡活泼的艺术神思;激活内蕴的艺术技巧。
兴对绘画的影响是:在创作过程中,兴贯穿其中,使绘画从对客观物象的描绘转化为侧重于主体意兴的抒发,强化了传统绘画的主体性;在创作方式,对主体之兴的强调,深刻地影响了“背拟作画”、“一挥而就”式的即兴创作方式;在画面构图上,影响到以“仰观俯察”式观物视角来建构“游”的视点,由二维的画面进入到四维的时空。